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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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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49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341,031股股份吸收合并公司。

  二、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亿元。

  三、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5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公告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号)。根据本次交易的最新情况,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和“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览”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内容,并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得风险”和“第十三章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了“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相关内容。

  2、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得风险”之“(九)首商股份部分自有土地房产权属不完善的风险”、“第三章 被吸并方的基本情况”之“八、被吸并方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第十三章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九)首商股份部分自有土地房产权属不完善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西单商场西单门店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

  3、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具体情况”之“八、被吸并方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吸收合并双方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之“(二)被吸并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万方西单52%股权的交易进展。

  4、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具体情况”之“九、主要经营资质”之“(一)业务资质情况”中,更新了首商股份的业务资质情况。

  5、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具体情况”之“十二、许可使用合同情况”,补充披露了燕莎友谊商城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情况。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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