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3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5名,实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7)

  3、《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组成人员有所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应调整为:

  1) 审计委员会:朱震宇(主任委员)、柯王俊、王琦、吴立新、王瑛。

  2) 提名委员会:宁振波(主任委员)、陈忠前、向辉明、吴卫国、王瑛。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3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以“船总生(1998)41号”文件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17号”文件批准,由原沪东造船厂(现公司名称变更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原上海船厂(公司名称曾变更为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并于1998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150。

  根据本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40,414股,每股发行价格15.44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440,414.00元。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4,221,988,344.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72,428,758.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472,428,758.00元。

  截至2020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866,799,992.16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8,667,999.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28,131,992.24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10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604,357,588.31元(含承销费用)。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377.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4,357,965.31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226,252,216.34元(其中含专户利息收入63,810,189.49元)。

  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本公司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广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6290100100219037,仅用于高端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技术提升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8月4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广场支行、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及协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377.00元(详见附表1)。

  四、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查,该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3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7名,实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管理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查,该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7)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