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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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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1-037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 10: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5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应收账款,增强流动性,远达工程拟与招商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业务,融资规模不超过3亿元。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号)。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1-038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1-03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对公司收入确认进行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修订,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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