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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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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于 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投资”)于2021年6月15日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厚实业”)签订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龙厚实业转让公司股份2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5%),该股份协议转让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收到新世界投资的《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进展的告知函》及《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正在办理其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认证手续;同时根据开户银行的要求,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已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了《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变更了本次股份转让款的付款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1、于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款中的人民币伍仟万元(¥ 50,000,000.00)资金(以下简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先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于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将股份转让款中的另外人民币伍仟万元(¥ 50,000,000.00)资金(“第二期股份转让款”)监管在受让方的指定银行账户,双方应与九江银行泊阳支行就该第二期股份转让款监管签订补充协议所附的资金监管协议;

  3、在标的股份办理过户手续并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中国内地法律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扣缴、外汇等)完成相应手续后,受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

  除付款方式上述变更外,《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包括出让股份份额及交易对价,均维持不变。

  另外,新世界投资已与龙厚实业及九江银行泊阳支行就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龙厚实业亦已依据补充协议约定于2021年6月25日支付了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目前,新世界投资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认证手续正在办理中,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正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推进股份转让事宜。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完毕。本次交易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世界投资的《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进展的告知函》

  2、新世界投资的《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乐平市应急管理局的(乐)应急责改【2021】155号文件,文件内容为:

  新聘任的公司总经理不符合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第二条“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的“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关于主要负责人专业学历要求的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于2021年8月10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公司收到以上文件后,已向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销(乐)应急责改【2021】155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行政复议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根据(乐)应急责改【2021】155号文件要求,公司及时实施了相应整改措施,并向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回复了整改情况:公司新聘任的总经理曾道龙先生,早于2016年 12月入职公司,且其在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以前,已担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之一的副总经理一职,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长达五年,其系公司主要负责人之一,不属于2020年5月后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第二条“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的规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公司总经理曾道龙先生,已于2021年6月5日报名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应用化工专业大专班,将在2022年底前取得化工专业大专学历。公司已按照指令书的要求整改完毕。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乐平市应急管理局的(乐)应急复查(2021)155号文件,文件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决定【(乐)应急责改(2021)第155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复查当日,你单位:总经理曾道龙已报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应用化工专业大专班,就读于江西省九江电大湖口工作站,提升专业学历,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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