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32,561,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32,558,14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959%,占公司总股本的35.66%。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9,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95,873,91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86.63%,占公司总股本的48.48%。

  一、 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嘉华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并于同日进行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嘉华控股于2016年8月25日将其持有的732,558,141股股份质押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2016年8月25日,初始到期日为2020年8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日、2020年11月18日接到嘉华控股对上述股份办理质押延期的告知函,嘉华控股上述质押股份最终的延期到期日为2021年8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及2020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嘉华控股于2021年7月28日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同日新增质押股份732,558,141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嘉华控股本次解质股份732,558,141股,已于同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嘉华控股因本次解质押和质押同时办理,在解质押732,558,141股(质权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将732,558,141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 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交易金额1,357,303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 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