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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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1年7月30日(含当天)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①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②登录基金管理人网址www.haoamc.com进行在线提问;
③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aoamc.com或嘉合基金微信公众号的在线客服;
④向基金管理人客服邮箱services@haoamc.com发送电子邮件。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关于修订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16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存托凭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16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新增参与存托凭证投资及(或)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将自2021年7月30日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6只公募基金,其中仅根据《侧袋机制指引》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基金共4只,仅根据《存托凭证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基金共9只,同时根据《侧袋机制指引》和《存托凭证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基金共3只。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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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合同及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与程序
1、根据《侧袋机制指引》修订基金合同
根据《侧袋机制指引》,在旗下7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增加侧袋机制的有关条款。基金合同主要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2、根据《存托凭证管理办法》修订基金合同
根据《存托凭证管理办法》,在旗下12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事项。基金合同主要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3、其他与上述修改相关的、由于部分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和实际运作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4、《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5、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上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事宜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021-60161900;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
1、基金合同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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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合同关于存托凭证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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