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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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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7月1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姚波、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非执行董事陈心颖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非执行董事姚波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小璐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张小璐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任职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次增选董事后,本行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小璐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8月5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关于选举张小璐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简历

  张小璐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年3月出生,新西兰梅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运营官兼董事长特别助理。

  张女士于2019年4月加入平安银行,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平安银行行长特别助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中国平安董事长特别助理,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平安首席运营官,2021年6月至今任中国平安合规负责人。

  张女士是企业管理、风险管理、合规内控等方面的专家,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加入中国平安之前,曾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IBM(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保险行业咨询服务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小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张小璐女士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因选举一名董事候选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议案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2: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_db@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六)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全部议案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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