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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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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明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0元/股的130%,已触发“明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并同意在未来6个月内均不行使“明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明泰铝业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3

  转债代码: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已触发“明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

  ●公司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均不行使“明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从2022年1月19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明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明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19日2021年7月19日期间)不存在交易“明泰转债”的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1,839.1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911.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9号文同意,公司183,91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泰转债”,债券代码“11302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明泰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明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明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0元/股的130%,已触发“明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明泰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股价回归合理估值,提高投资者收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并同意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1月18日(含)期间,若“明泰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明泰转债”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明泰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廷义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在有条件赎回情况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明泰转债”。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

  五、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7月19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24.40元/股,“明泰转债”当期转股价为11.00元/股。根据明泰铝业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明泰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从2022年1月19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明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明泰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 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河南省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9号公告。

  近日,该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JYEG22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产业集聚区G310国道7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伟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登记机关: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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