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1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8,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17,5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16,000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9,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