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1-2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健米业”)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变。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湖南粮食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南粮食集团原由长沙市国资委持有其53%的股份,湖南省国资委持有其47%的股份。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湖南粮食集团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根据上述会议纪要的要求,将相应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结构,确保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比例达到51%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7号)。

  湖南省国资委2021年6月27日对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复函,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股权划转完毕以后,湖南省国资委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8.37%的股权。并请长沙市国资委积极指导湖南粮食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1-21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粮食集团转发的已完成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登记变更资料,湖南粮食集团已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22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

  机构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丛培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7607278946

  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1-82213520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

  机构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负责人:王雄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765613925L

  机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1-85480988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比例和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3%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通过湖南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健米业股份136,932,251股,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21.34%,长沙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合计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健米业股份136,932,251股,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21.34%,湖南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仅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沙市国资委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南省国资委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当前正在履行签署报告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公司会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签署完成后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健米业

  股票代码:600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7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健米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健米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不涉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委托上市公司发布本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金健米业外,长沙市国资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公司有5家。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 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的会议精神,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管理体制、推进湖南粮食集团由湖南省管理,是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指示精神的重要决策,是提高湖南省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湖南粮食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管理体制调整,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粮食集团持有金霞粮食100%的股权,金霞粮食持有金健米业136,932,251股股份,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比例为21.34%,是金健米业的控股股东。长沙市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金健米业的实际控人为长沙市国资委。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列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省国资委取得长沙市国资委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从而间接控制金霞粮食所持有的金健米业136,932,251股股份,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比例为21.34%,金健米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列示: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的要求,将相应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结构,确保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比例达到51%以上。

  2、2021年6月27日,湖南省国资委对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出具复函,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

  3、2021年6月28日,湖南粮食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湖南粮食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

  签署日期:2021年7月7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

  2、湖南省国资委对长沙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的复函;

  3、湖南粮食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办事处莲池居委会崇德路158号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

  签署日期:2021年7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

  签署日期:2021年7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