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2021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转让对价为23775.69万元。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卫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到期日为2022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中寰卫星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中寰卫星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能够满足中寰卫星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21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
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维互联基金”);2019年2月26日,四维图新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缩减并购基金规模及变更基金关键人等的议案》。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于2017年12月设立,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四维图新投资11400万元,占比基金总规模22.80%;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投资23600万元,占比基金总规模47.20%。
经与红塔资产沟通协商并按照2017年12月签署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约定,其份额的转让对价定为23775.69万元。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与四维互联基金发生交易金额为40,989.88万元,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该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是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标的是四维互联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担任四维互联基金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四维互联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资产诚宇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园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 四维互联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基金编号:SCD226
基金备案日期:2018年01月31日
基金的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3+2年,其中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
基金规模: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50000万元
四、此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份额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基金23,600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3,6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及支付
乙方2021年7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按本利之和计算的总转让价款,即23775.69万元。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甲方将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给乙方(即23,600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3,600万元),乙方受让标的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对应标的基金份额的合法所有者并享有法律规定合伙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目前投融资市场及宏观环境影响,四维图新受让红塔资产持有四维互联基金的份额,可以减少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目前资金的整体安排,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与四维互联基金发生交易金额为40,989.88万元(含本次)。除本次交易外,前述交易系公司受让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公司受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及受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受让红塔资产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受让红塔资产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交易方案及对价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程鹏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卫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含14,5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中寰卫星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将于2021年7月26日到期,现拟对其展期至2022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中寰卫星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中寰卫星可提前还款。该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6月0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646M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
6、法定代表人:程鹏
7、注册资本:15,225.72万元人民币
8、股权结构:
■
9、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3日);测绘服务;从事卫星导航定位业务;卫星导航设备的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的销售;通信和网络的设计、安装、系统集成、维修、工程承包、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资产受托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寰卫星资产总额67,543.44万元,负债总额55,698.92万元,净资产11,844.5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4,798.43万元,净利润-7,861.8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中寰卫星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4,500万元。
三、中寰卫星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6XHD4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层-20号(门牌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779857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C区25-8号(F1)八楼自编801-806
法定代表人:卢婉红
注册资本:9277.0093万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电子产品及其配套软件、汽车零部件、车载无线通讯设备;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导航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宁波禄存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R1PL6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159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千百网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程鹏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为其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孙玉国
身份证号码:420106 ************
简历:孙玉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北京顺天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271283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4-1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冠成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为其自然人出资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宁波顺天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X475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91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冠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宁波融智天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Y6Y1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90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冠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北京博钰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773273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
法定代表人:章东义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785Y88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9层918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峡鑫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寰卫星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根据《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特殊目的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此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无法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根据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93条关于投资限制的规定,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不得以基金资产(包括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及其权益对外提供担保物权或由基金提供保证担保,因此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求量较大,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禄存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天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顺天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智天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玉国、北京博钰城投资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宁波禄存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天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顺天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智天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对中寰卫星向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承担到期无法归还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的经济责任。
五、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少数股东无法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此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4,500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同时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三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7月1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与北清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7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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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7月20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联系电话:(010)82306399
联系传真:(010)8230690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23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年7月23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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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