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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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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游桂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游桂玲,女,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5224********5142;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海吉星6栋L203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股东游桂玲的书面通知,其于2021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游桂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0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5,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16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0,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披露以来,游桂玲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游桂玲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游桂玲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至正股份

  股票代码:603991

  ■

  签署日期:2021年7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游桂玲,女,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5224********5142;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海吉星6栋L203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至正股份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游桂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5,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0,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具体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拟进一步减持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74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726,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四、 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至正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游桂玲

  签署日期: 2021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游桂玲

  签署日期: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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