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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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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7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1、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6个月的期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若该对应日在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该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2019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2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6个月的期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若该对应日在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该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期起始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此情形下,开放期以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19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2日,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自2021年7月16日(含该日)至2022年1月16日(含该日),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A类基金份额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笔的具体限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申购单笔的具体限额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规定为准。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单笔的具体限额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全部份额和某类基金份额的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全部份额和某类基金份额的当日申购净申购的金额及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另注: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可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6、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申请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顺延至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7、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董秘:王怡里

  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站:www.i618.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郑勇

  网站:www.i618.com.cn

  (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 韩宇琪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张春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客服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欲镇安福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文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谭静怡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118号浦江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孙德馨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刘思源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许付漪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联系人: 辛志辉

  客服电话:400 089 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 http://www.huilinbd.com/

  (1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王慧超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询《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73)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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