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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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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 2021年6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增补韩复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韩复龄先生已取得相应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韩复龄先生简历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韩复龄先生简历

  韩复龄先生,1964年10月出生,毕业于波兰西里西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央视财经评论员,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顾问,北京中财慧融绩效评价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首席风控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系副主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发展部宏观分析师、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出版《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实务》、《资本运营的财务技巧》、《公司并购重组》、《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解析及案例分析》等多部著作。2021年3月起,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韩复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复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复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定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12: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15,444,1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35%。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1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阿克苏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克苏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担保

  2.5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0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以信用担保

  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2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15至2021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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