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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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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众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跃投资”)持有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上述股份系众跃投资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且已于2021年4月15日解禁流通上市。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众跃投资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众跃投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众跃投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众跃投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众跃投资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众跃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行情、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众跃投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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