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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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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2021年3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附激励对象详细名单,以下简称“《草案》”)。

  (二)2021年5月25日,公司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3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激励对象与《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等相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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