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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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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4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变更,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

  2、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3、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4、因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作出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业信托-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5、2019年1月2日,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受让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成交均价为7.6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至2020年12月5日。

  6、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561,94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91%。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2020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已发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4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6月4日-2021年9月4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2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截至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柯利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2、投资金额:2,000万元

  3、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预期年化收益率:3%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4日

  5、到期日:2021年9月4日

  (二)本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3个月,属于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固定收益型产品,风险等级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已上市金融机构。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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