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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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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5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6月2日、3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何平、王勉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于是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发函询问,股东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

  1、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2、公司于2021年4月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25号公告),截至2021年4月23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决。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考虑,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日、3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499,745.83元,同比减少41.18%,净利润-219,761,772.6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129,770.00元;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326,458.27元,同比增加32.15%,净利润395,476.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4,683.15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无重大未披露事项,同时经向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发函询问,股东回复: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止公告日,股东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除了已经披露的重大事件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管王冰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000 股,本次减持前,王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0,000股,本次减持后,王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45号)),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91号),请投资者留意问询函相关披露信息。(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52号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在2021年6月2日、3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三)公司于2021年4月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25号公告),截至2021年4月23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决。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考虑,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平、王勉、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586,495股,占比23.61%,第二大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434,070股,占比19.97%,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5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根据年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117.03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64.49万元,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2,711.8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4%,计提坏账准备1139.1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上年是否具有一致性;(2)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形成的时间、交易金额、结算政策、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为关联方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年报,公司对财产进行全面清查,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设备原值合计3,897.24万元,主要系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运输工具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资产类型说明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投资额、对应产品或业务、产能及实际产量、已计提折旧或减值金额、账面价值等,并说明处置、报废的原因;(2)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于2020年度处置报废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生物性生物资产处置或报废原值合计7,478.16万元,主要系酿酒葡萄树,公司酿酒葡萄树原值合计1.24亿元,本期处置占酿酒葡萄树的58.2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生长周期和管理情况,分别说明本期处置和报废大量酿酒葡萄树的具体情况和原因;(2)上述处置和报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发生管理费用8,592.55万元,较上期增加76.46%,主要系折旧及摊销2,329.34万元,修理费及物料消耗、存货报废3,179.01万元。2019年,公司将存货报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合计243.13万元。公司本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折旧及摊销较上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一致性;(2)列明本期修理费及物料消耗、存货报废的具体金额,说明较上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3)公司本期存货报废计入管理费用具体金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与上年一致;(4)根据存货盘点的实际情况,说明本期报废存货是否在以前年度已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5.根据年报,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同比下滑41.18%,已连续4年同比下滑;而营业成本2.86亿元,同比仅下降5.32%。成本构成项目中,本年新增合同履约成本,合计3,814.6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国内葡萄酒行业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连年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2)本年成本项目构成中,新增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情况;(3)存在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6.根据年报,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经销商代理为主,直供终端、电商和团购等直营渠道相结合的模式。报告期内,经销商销售收入3.0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8%。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12%。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酒类经销模式以及具体经销合同条款,详细说明经销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披露公司前五名经销商具体情况,较上年是否存在较大变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7.根据年报,公司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合计6.3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78亿元,短期偿债压力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化解流动性风险、提高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措施;(2)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8.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关联方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以其持有的3,195.05亩葡萄园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代王珍海向上市公司偿还公司因上述违规担保应承担的损失,抵偿金额为人民币8,77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物抵债方式是否能够完全抵偿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所受的损失;(2)以物抵债的相关资产是否已全部交割完成;(3)是否仍然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等事项。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9.根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31亿元,用于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目前项目未达到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75亿元,用于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目前工程进度75%,部分已转固投入生产。此外,受到澳大利亚出口政策影响,公司澳大利亚酒厂无法将原酒及时运回国内,国内生产原酒短缺,公司仓储费用日益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澳大利1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至今未运营的具体情况和原因;(2)澳大利亚葡萄园葡萄生长情况,及投产利用率;(3)澳大利亚出口政策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说明后续公司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4)报告期公司是否针对该事项计提相应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5)年审会计师针对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开展的审计情况,包括不限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公司提供的主要业务资料、获得的主要审计证据等,并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10.根据前期公告,自2020年7月起,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因合同纠纷等被法院公开拍卖其所持公司股权。截至目前,王珍海持有公司股份21,542,414股,仅占公司股份的6.47%。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3.61%;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第二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97%。公司目前无实控人。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目前的控制权状态,是否具有稳定性;(2)公司董事会席位的委派情况;(3)根据目前股东持股情况,后续是否存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4)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是否可能调整或变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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