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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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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云智科技运营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投资建设“江西国光云智科技运营中心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项目占地约62亩,项目投资规模约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云智科技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云智科技运营中心项目投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国光云智科技运营中心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冷链、物流、加工、电子商务及智慧仓储等板块,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3.项目投资规模约5亿元人民币。

  二、项目选址

  吉安城南市场规划区内约62亩的市场开发建设用地。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该土地出让价按吉府字[2020]108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安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件商服用地基准地价V类标准执行。项目建设时限按乙方合法取得土地后所签订的出让合同要求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划指标和要求进行建设。

  3.该项目建成开业后五年内由乙方全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五年之后十年之内如确需对外销售,乙方自持比例不低于60%。

  四、乙方在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享受甲方的相关扶持政策。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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