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共10人,代表股份34,598,9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4,529,613股)的比例为22.389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34,569,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370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9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9,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8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2%;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啸中、李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
公司修订后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