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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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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540,015.2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全部类型的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WATANABE YOICHI、YAMAGUCHI MASARU、宏天基業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6)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1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57152590

  电子邮箱:chenxc@ksways.com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汇利丰”2021年第516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使用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16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5月28日

  (2)认购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3)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0%或1.50%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6)产品期限:180天

  (7)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8)产品起息日:2021年06月02日

  (9)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29日

  (10)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11)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计算。

  (12)计息说明:募集期内(起息前一日除外)投资者结构性存款资金计活期利息,清算期内结构性存款资金不计付利息。

  (13)税收规定:投资者因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税)、开支、费用及任何其它性质的支出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国农业银行不为投资者预提此类费用。

  (14)产品收益说明:(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不包括区间临界值),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6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 3.60%/年。(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包括达到区间临界值情况),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5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1.50%/年。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结构性存款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15)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

  (16)观察期:产品起息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17)参考区间:欧元/美元汇率(s-0.1145,s+0.1145)。其中S为产品起息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彭博 BFIX页面欧元中间价(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18)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9)到期清算:结构性存款产品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产品终止日/提前终止日至结构性存款资金返还到账日(不含)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结构性存款资金不计付利息。

  (20)投资期内,中国农业银行将按公允价值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该产品为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联系标的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农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2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10,500.00万元理财产品,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16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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