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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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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2,5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6】、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7】

  ●产品期限:352天、352天、35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334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468.4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野马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结构性存款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结构性存款

  ■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结构性存款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底类存款产品,产品期限分别为352天、352天和351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71.75%。上述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未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54,468.43万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结构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及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 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 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及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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