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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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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超过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除郭玮先生外,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监事:

  倪风华(签字)____________         华宇清(签字)____________

  吕  羽(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监事:

  倪风华(签字)____________         华宇清(签字)____________

  吕  羽(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676,11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号),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致软件”)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505,600股,并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6,516,68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2,022,28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003,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018,632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406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1,676,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0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将于2021年6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限售,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致软件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致软件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新致软件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76,11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9208%;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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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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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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