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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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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4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潘广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广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且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潘广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潘广成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潘广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潘广成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8(1)条的规定补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家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家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李家聪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家聪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李家聪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及2004年6月分别获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李家聪先生自2007年9月起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2013年2月起为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级法院律师(非执业)。李家聪先生拥有法律及财务方面逾15年工作经验,曾任职于富而德律师事务所、瑞银集团香港分行投资银行部和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联合医务集团执行董事(HK722),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HK1515)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家聪先生亦同时为香港总商会的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家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4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31日,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料、信息,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我们对本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1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4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6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6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周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1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6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11、《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2、《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22、《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其中议案1-6、9-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13、15-2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传真:022-66252777。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附件二的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附件二的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附件二的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附件二的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1年6月10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长亮、闫嫕

  联系电话:022-66389560

  联系邮箱:securities@asymchem.com.cn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邮编:300457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1”,投票简称: “凯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1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对累积投票事项同意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同意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4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需要,公司编制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潘广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潘广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且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潘广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潘广成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8(1)条的规定补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现提名李家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现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角色如下:

  HAO HONG先生、杨蕊女士、张达先生、洪亮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YE SONG女士、张婷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潘广成先生、张昆女士、王青松先生、李家聪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于董事角色的确认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对于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式就任的董事,其董事角色的确认于该等董事正式就任之日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一切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的基础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可转授权)为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其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并在授权议案的授权范围内单独或共同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授权有效期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并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H股发行后适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拟对下列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以上修订后的内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徐向科先生及郑程杰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张达先生及徐向科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至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注册成为非香港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同时根据要求委任“非香港公司”的获授权代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注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行动,授权公司?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安排递交注册相关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等必须的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公司董事会拟批准及确认任何董事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提交相关信息,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7、上述审议的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4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家聪先生的履历资料,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监事会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规则的制定符合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本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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