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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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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1-015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为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7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公司将于2021年6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8号公告)。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公告附件。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1-016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茗茗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1-017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华,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欣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次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人民币135万元,内控审计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变化情况如下:

  ■

  2019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建设一流现代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先锋”的目标。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结合发展战略和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旨在为公司业务升级拓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审计服务和专业咨询建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15年重组上市以来一直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2020年度,和信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2020年度,和信均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聘期内,和信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和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和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信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5月25日召开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更换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沟通,认可公司按照相关制度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改聘毕马威华振为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21年4月20日、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3. 凡2021年6月10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6月17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可以用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振文

  联系电话:0532-68068888

  传真:0532-68068607

  E-mail:songzhw@citymedia.cn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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