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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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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1-14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俊明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830,453,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72.0545%,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30,069,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72.0212%。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8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333%。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8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3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157,9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股数295,45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28%;反对29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7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30,453,16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法律意见

  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的刘振东律师、钟秀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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