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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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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56                           公司简称:宝钛股份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朝利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朝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7,511,839股,发行价格为42.2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4,999,605.80元,扣除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6,570,74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8,428,857.80元。2021年2月2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9号)。2021年2月22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430,265,700股增加到477,777,539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有关公告)。

  1.5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票据流通,盘活票据价值,公司决定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具体详见2021-020号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锻造产业加工能力、优化工艺水平,整合产业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与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简称“宝鸡拓普达”)、宝鸡锐邦钛业有限公司(简称“宝鸡锐邦”)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设立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精锻”),其中公司出资额为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宝鸡拓普达出资额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宝鸡锐邦出资额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具体详见2021-021号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明确费用支出审批权限,现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六十条第六款“六、除上述可控费用以外的其它可控费用支出,均须经总经理审批。”修改为:

  “单次(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费用支出有本单位负责人审批;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费用支出还需经主管副总审批;10000元以上费用支出需经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除上述可控费用以外的其他可控费用支出,需经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赵建民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建民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选举新任董事后正式离职,其正式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张延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延东先生当选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延东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张延东先生简历:1962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公司监事,2004年4月至今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迪、何书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迪先生简历:1970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板带厂生产科科长、生产副厂长、板材厂厂长、军品部副部长、智能制造中心主任,2019年3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设备部主任。

  何书林先生简历:1971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锻造厂开发科科长,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制科科长,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锻造厂副厂长、科技部副主任、锻造厂厂长、军品部副部长、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军品部部长。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票据池额度

  拟定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5、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至2022年4月30日。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盘活存量票据价值

  目前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大,一部分进行背书,其他票据全部持有到期,将持有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质押给合作银行,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盘活存量票据价值。

  2、持续降低结算成本、提高结算效率以收到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可实现零保证金开票,同时手续费比例有所降低,可节约开票成本;通过票据池签发票据速率较传统模式显著加快,可提高结算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不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票据池优先质押到期日晚于签发的应付票据到期日的应收票据,签发的应付票据到期时质押的应收票据还未到期,不会出现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提前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的情形,能有效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

  (2)通过新收票据质押入池置换保证金,将受限资金置换出来变成可自由使用资金。签发的票据到期解付时,再将资金从一般户转入保证金账户,用于票据解付,整体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宝钛精锻”)。

  ● 投资金额: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或“公司”)以现金加无形资产方式出资8000万元,占宝钛精锻注册资本的4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锻造产业加工能力、优化工艺水平,整合产业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拓普达”)、宝鸡锐邦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锐邦”)共同出资设立宝钛精锻,发挥各自在原材料、技术、设备、资金、市场方面的优势,共同做优做强做大精密锻造产业。宝钛精锻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宝钛股份出资额为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尚需提交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宝鸡拓普达

  企业名称: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563790931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勇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95.9064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凤凰二路南段2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金属复合材料(爆炸复合板除外)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及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控制技术的研发及转让。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833.01万元,净资产11741.49万元,营业收入16258.10万元,净利润1982.42万元。

  2、宝鸡锐邦

  企业名称:宝鸡锐邦钛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08777906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马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清庵堡工业园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的制造、销售,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设备的锻造、加工,钛制品的研制、生产。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66.22万元,净资产为1089.39万元,营业收入5179.04万元,净利润542.28万元。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宝鸡宝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产丰路西段6号(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注册地址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出资方式:

  宝钛股份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实缴出资额8000万元,以现金7500万元、商标使用权作价500万元作为出资。

  宝鸡拓普达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实缴出资额8000万元,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现金作为出资,其中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出资为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涉及资产经评估价值共计7583.80万元(正衡评报字〔2020〕第467号),现金出资416.20万元。

  宝鸡锐邦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实缴出资4000万元,以机器设备、现金作为出资,其中实物资产出资为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涉及资产经评估价值共计3656.35万元(正衡评报字〔2020〕第470号),现金出资343.65万元。

  上述该等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5、股权结构:宝钛股份占注册资本的40%;宝鸡拓普达占注册资本的40%;宝鸡锐邦占注册资本的20%。

  6、经营范围:钛、锆、镍等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特种钢等黑色金属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期限

  各方按其认缴出资额在宝钛精锻注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出资。涉及土地等产权需过户事项,产权所属的出资方负责在宝钛精锻工商登记注册后三个月内将产权过户至宝钛精锻,如因出资方未将产权过户至宝钛精锻,出资方需以现金补齐出资。

  2、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

  (1)宝钛精锻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宝钛精锻最高权力机构。

  (2)宝钛精锻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宝钛股份推荐董事人选2名,宝鸡拓普达推荐董事人选2名,宝鸡锐邦推荐董事人选1名,由股东会选聘。

  (3)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人选由宝钛股份推荐,以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宝钛精锻法定代表人。

  (4)宝钛精锻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宝钛股份、宝鸡拓普达、宝鸡锐邦三方各推荐监事人选1名。监事会主席人选由宝鸡锐邦推荐,以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5)宝钛精锻高管层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3名。总经理人选由宝鸡拓普达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由宝钛股份推荐,副总经理人选由三方各自推荐1名;全部由董事会聘任。

  (6)宝钛精锻人员组成:各股东方人员择优进入宝钛精锻,不足部分面向社会招聘,宝钛精锻建立独立的人事劳资体系。

  (7)运营模式:宝钛精锻按市场化模式依法合规独立运营。

  3、出资人的权利

  (1)出资人共同决定宝钛精锻的重大事项;

  (2)当出资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一方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其他出资人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三方根据法律和宝钛精锻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出资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4、出资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宝钛精锻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宝钛精锻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宝钛精锻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宝钛精锻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宝钛精锻成立后,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

  (4)在宝钛精锻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宝钛精锻章程的规定,各出资人和股东应该承担出资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

  5、违约责任

  (1)出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出资协议的有关条款,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双倍赔偿由此给另二方所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反出资协议的有关条款,不愿或不能作为宝钛精锻出资人,而致使宝钛精锻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宝钛精锻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另二方履约的出资人所造成的损失;

  (3)若一方不能按照出资协议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宝钛精锻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按照出资协议相应条款向另二方支付未缴纳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出资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出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宝鸡市经济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7、协议生效

  出资协议在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宝鸡拓普达、宝鸡锐邦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一方面可集各方在原材料、技术、设备、资金、经验、市场方面等优势为一体,优化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种类,提升锻造产能,缓解公司锻造产能压力;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整合地区产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宝钛精锻的设立,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宝钛精锻的设立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尚无法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七、其他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全部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务。

  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2、董事会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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