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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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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原已被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的26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股份解除了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完成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0%。(详细情况已分别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年购买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汇利丰2020年第431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亿元已于2021年2月5日到期收回。

  本报告期购买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产品1亿元已于2021年4月20日到期收回。

  5、2021年4月9日,公司刊登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6、2021年4月13日,公司刊登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和《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和《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7、2021年4月15日,公司刊登了《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4月21日,公司刊登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583,6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8日。(详细情况已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0、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0%。(详细情况已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建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分别为陈建军、眭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王勋、王勇、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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