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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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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战略升级(战略2.0),积极投身智慧化浪潮,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综合运用科技能力、大数据能力、资源匹配能力和数字化运营能力,为中小微商户的智慧经营进行多维度赋能,推动“上云用数赋智”产业政策的落地,助力于数字化生态的实现;对于深耕二十余年的专网通信业务,公司也将以“智慧化”为牵引,打造“智慧专网”,提升竞争力水平,继续保持其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智慧经营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是公司“智慧经营”战略的主要承载者,开店宝科技始终秉承着专注服务小微商家的经营理念,以科技为驱动力,通过不断深化支付科技、数据科技等综合服务,为中小微商家的经营进行多维度赋能,建立以中小微商家为核心的商业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经营领域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商户经营服务业务。

  1)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保持稳步增长。其中银行账户数量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账户125.36亿户,同比增长10.43%,增速较上年末下降1.64个百分点。银行卡发卡量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89.54亿张,同比增长6.36%。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81.77亿张,同比增长6.57%;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78亿张,同比增长4.26%。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占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的91.31%,较上年末有所上升。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6.40张,同比增长6.01%。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6张,同比增长3.91%。2020年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笔数达到1,776.05亿笔,同比增长11.85%;全国银行卡消费业务金额116.66万亿元,同比下降0.42%。2020年全年全国银行卡均消费金额1.30万元,同比下降6.38%。由于现金交易无法可靠统计,故选取银行卡渗透率反应现金支付业务规模。我国银行卡渗透率自2008年起逐年上升,2020年全年银行卡渗透率为49.18%,较上年上升0.15个百分点,较2008年上升24.83个百分点,表明银行卡交易规模持续升高,相反现金交易规模逐年减少。

  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店宝科技自主研发一整套支持多产品、集成多模块的系统平台,并构建基于“圈子电商”、“福店”的电商平台,通过MPOS硬件和智能手机客户端软件APP,推广“即付宝”、“开店宝”、“点刷”等品牌,通过多品牌的市场战略,定位不同需求的小微商户,切入实际的新零售场景中,为小微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便民支付等增值服务及由交易行为衍生的数据服务。开店宝科技通过持有51%股权的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城淘”),主推智能POS产品,在巩固提升原有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大力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提供商户扩展、收单机具维护及增值服务,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品牌的收单专业化服务联合体。

  2)商户经营服务业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202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随着商户端设备的智能化以及各类软件服务的SaaS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所需的产业基础逐渐成熟。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我国市场主体达1.4亿户。体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在严峻的外部环境下展现出充足的活力。据中国社科院和企查查联合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发展数据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市场主体2,735.4万家,同比增长12.8%,其中,除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同比下降23.3%,二、三、四季度分别实现同比增长18.7%,14.9%及31.33%。市场主体及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了商户经营服务业务的需求。

  全城淘能够提供基于“支付+”模式的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商户提供互通互联的全渠道数字化经营工具,为商户提供门店管理、CRM管理、会员营销、库存管理、电子发票、小程序等服务,助力打造数字化智慧门店,帮助中小微商家实现门店收银及店铺管理的智慧化升级,用技术驱动商业革新,让生意更简单,让开店更轻松,成为商家“生意的好帮手”。

  开店宝科技从2019年开始建设以支付为基础,以用户、账户体系为支撑的基于交易环节中间业务的新一代科技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新一代科技平台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新一代科技平台作为金融大数据布局中的基础性建设一环,将为公司智慧经营领域的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中后台支撑能力,提供快速接入、资源共享、数据大集中的底层系统架构和输出能力。以技术创新、科技驱动业务的变革与创新,提升业务效率,改善客户体验,加强对外输出科技能力,为商家提供交易过程中的一系列经营综合服务。

  (2)智慧专网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国内率先从事专网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定位,具有“专业方案、优质服务、量身定制”三大优势,密切结合行业特点,突出专用性和个性化服务,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服务,通过不断引入先进技术成果,持续推动专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升级。

  1)电力行业领域

  国家能源规划鼓励信息化发展,信息化与电力行业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新兴技术作为基础赋能新业务,另一方面,新业务不断提出新要求,不断催生信息化发展到新高度。2020年6月1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数字新基建十大重点建设任务,聚焦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电力北斗应用等新基建领域,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为重点,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同时,伴随物联网、5G等技术在电网建设中的应用,智能电网将持续安全性、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智能电网亦是我国低碳化、清洁化、高效化的能源转型的关键。鼓励电力信息化、智能化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将为产业内相关企业带来福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力电力行业领域业务,在夯实原有传统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向电力信息安全、物联网、工业智能等业务推进。公司拥有20余年的专网通信信息技术服务经验与能力,始终密切关注并紧跟电力行业领域相关的发展政策,通过加持公司品牌资质、专网通信技术服务经验以及内外部资源等行业优势,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目标以及电力行业领域的需求与特点,积极参与行业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在工业智能和物联网领域,积极推动产品侧的生态发展,公司基于华为Atlas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开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智能运检系统V6”及基于华为Tai Shan 200系列开发的“变电站智能网关系统V1.1”获得华为技术认证,并积极推广变电站智能网关产品以及基于AIoT融合技术的电力生产智能运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交通行业领域

  ①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也是建设交通强国和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推进新兴信息技术与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数字技术应用,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为轨道交通信息化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良好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专用通信系统、警用&公安通信系统、CCTV(列车视频监控)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推进维保项目的续签,推广智慧地铁示范站建设与服务案例经验,并持续在业内推广如全云化PIS(乘客信息系统)等综合解决方案。

  ②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及汽车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及城市交通的管理质量和建设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信息化技术与智能化技术已初步运用于高速公路和智能交通的建设中,尤其是在道路监控与调度、联网收费以及通信系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实现智慧高速公路和智能交通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提升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是我国建设智慧公路的主要方向之一。智慧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作为传统公路交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基建的融合发展的代表,也是公路交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城市高速公路与智能交通方面主要为客户提供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监控系统、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息统计系统等整体解决方案,持续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和工程服务水平,并加大力度推进雷达技术、视频监控技术与数据综合治理技术等具体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落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上图所示为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2021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深圳精一变更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辉女士分别持有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99%股权,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的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实际控制人、亚联发展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刘辉女士控制的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13%,其委托设立的“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0.26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14%,其一致行动人刘伟持有公司股份813.8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02%,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的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44.10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428%。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落实战略升级(战略2.0),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以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为核心;同时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积极打造智慧专网。

  1)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以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为核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服务实体经济,赋能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在巩固提升原有小微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通过销售多种MPOS、传统POS、智能POS等市场主流的POS机型,为个人、小微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售出MPOS支付终端2,844.71万部,累计布放POS支付终端658.90万部。受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累计处理交易金额为30,387.07亿元(支付+结算),较2019年下降26.77%。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集合全城淘在SaaS服务领域的技术及解决方案能力和优势资源,为小微商户的智慧门店转型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帮助商户提升门店营销转化率、门店管理效率以及数据分析准确率,改善顾客的购物体验,提高顾客忠诚度,全面赋能传统门店,实现消费场景、会员营销、经营管理等的升级改造,助力商家打造数字化智慧门店。在区域扩张方面,面对国内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不断加强的监管要求,开店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CANDYPAY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开店宝控股”)完成对新加坡POS专业化服务商Ezy Net Pte Ltd30%股份的收购,进一步深化东南亚支付领域的布局,为开店宝科技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利润增长点。

  开店宝科技始终注重研发投入,积极打造核心科技竞争优势,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投入金额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其后续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新一代科技平台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建设,并逐步投入运行,新一代科技平台的上线运行能够激发公司的渠道价值、数据价值、用户价值,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平台,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同比下降,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开店宝科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3,490.89万元,同比下降31.89%,毛利率亦降低;开店宝科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81.79万元,同比下降13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1.70万元,同比下降134.67%。

  2)加快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促进其所服务行业智慧化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处于由设备集成与技术服务商向平台型服务商转型阶段,尽管受疫情及国际形势方面的影响,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在电力、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等行业领域仍取得一定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1.78亿元。公司积极开展电力行业领域业务,在夯实原有传统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电网“数字新基建”主方向,积极挖掘开拓公司业务,加大对电力信息安全、工业智能、物联网等业务以及电力新能源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切入电力核心业务板块,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的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业务宣传以及生态合作力度,公司与华为、中兴、新华三等ICT行业知名供应商持续开展合作,在电力调度控制、运行维护和电力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领域的业务拓展均取得良好进展与业绩。在工业智能和物联网领域,积极推动产品侧的生态发展,公司基于华为Atlas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开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智能运检系统V6”及基于华为Tai Shan 200系列开发的“变电站智能网关系统V1.1”获得华为技术认证,并积极推广变电站智能网关产品以及基于AIoT融合技术的电力生产智能运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在5G行业应用领域,公司积极探索电力5G网络系列产品,深挖5G“高带宽、低时延、广覆盖”优势,承载电网多样化业务需求,适时推出了支持5G通信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继续保持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等之间的合作,不断探索与挖掘行业用户需求以及具体应用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3.86亿元。公司积极开拓浙江新市场,巩固核心区域市场,中标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中标金额9,350万元;中标深圳地铁14号线专用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1,818万元。公司参与建设实施的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开始试运行,参与建设实施的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顺利开通运行。公司在执行前期中标的各项目的同时,积极推进维保项目的续签,推广智慧地铁示范站建设与服务案例经验,继续开拓常州、厦门、昆明、金华等地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速公路及智能交通行业领域实现销售业绩合计3.37亿元。高速公路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中标陕西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JD-9标段施工项目,中标金额3,811万元;中标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田坝至凤县(陕西界)段机电工程施工TF-JD02标段项目,中标金额4,355万元;中标S11泾源(甘宁界)至华亭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标金额5,000万元;中标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三大系统专业工程项目,中标金额9,642万元。南京凌云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工程服务水平以及客户满意度,并重点布局从以工程总包的传统集成业务不断迈向产品和技术开发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南京凌云通过安全标准化一级评审,并在传统高速公路业务基础上,通过工程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增加营收,同时进行研发投入,推动产品研发与技术合作,其中多目标交通监测雷达完成测试,获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中心监测报告,交通监测雷达管理平台、智能运维管理设备箱完成开发。报告期内,南京凌云在夯实江苏本省公路局项目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力度开拓外省如陕西、河南、山东、云南、安徽、湖北等省域的新市场。

  3)持续加强内部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全员内部控制培训工作的开展,通过内刊宣传、经营管理会宣导等方式,强化企业规范运作意识。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加强对子公司运营情况的动态跟踪和动态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以规范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果为出发点,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内控评估,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开展,切实发挥了内部审计部的风险防范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修订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至5月期间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及完善。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4)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联结美好生活”为组织使命,秉承诚信、精进、创新、共享的企业价值观,推广公司发展战略2.0,对公司品牌进行重塑与推广,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2020年疫情以来,为更好地联结公司各地同事,公司以内刊《取映》为牵引,组织员工进行发展战略2.0的推广与宣导,并组织了主题与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和事件密切相关的线上读书会系列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各地同事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有效提升了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亦是对公司“精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2020年,开店宝科技连续第三年获评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颁发的“2020上海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称号;开店宝支付获评CPEA联盟2020优秀支付服务商金藤奖“优质第三方支付企业”称号,并入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2020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名单。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7,92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8%;同时由于开店宝科技出现亏损盈利不达预期,公司对收购开店宝科技4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受上述主要原因影响,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4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27.4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下滑,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影响,毛利率亦下降,全年盈利不达预期,出现亏损,公司对购买开店宝科技4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

  ■

  (续)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续)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家,与上年持平(本年新设子公司1家,年底转让1家子公司部分股权丧失控股)。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020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刘永泽先生、迟维君先生、吕功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7,92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8%;实现利润总额-54,440.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3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4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48,947.45万元,较期初下降1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733.99万元,较期初下降67.0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21】第009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32,003,700.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266,572.97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0,270,273.29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5,718,546.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上担保由南京凌云股东大连爱源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董事会认为: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的股东爱源电子持有其40.98%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由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7,92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8%;实现利润总额-54,440.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3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4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48,947.45万元,较期初下降1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733.99万元,较期初下降67.0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21】第009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32,003,700.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266,572.97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0,270,273.29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5,718,546.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12月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2,212.1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2,197.54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2,197.5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及过程

  (1)商誉的形成

  2017年8月30日,公司收购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45%股权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858,612,269.44元;2019年3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收购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2,665,373.01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2020年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同比下降,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毛利率降低,开店宝科技虽通过调整政策、降本增效力争提升盈利能力,但仍未达预期,2020年开店宝科技归母净利润为-9,781.7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收购开店宝科技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同评字(2021)第010505号《评估报告》,经评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48,840万元,低于对应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66,726.85万元,本期应确认归属于亚联发展的商誉减值损失30,036.83万元。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0,036.83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718,546.80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387,302,517.35元,实收股本393,12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受疫情影响交易量同比下降,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89%,毛利率亦降低,从而全年业绩不达预期,开店宝科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81.79万元,同比下降132.67%;另外,因开店宝科技盈利不达预期,导致公司对收购开店宝科技45%股权(包括2019年3月1日开店宝科技收购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0,036.83万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优化支付服务并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智慧经营解决方案赋能中小微商户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将在巩固提升原有中小微商户支付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市场服务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优化支付服务体验。开店宝科技将定位不同商户的需求,切入到实际的智慧经营场景中,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更好的支付服务和产品体验。2021年,计划推出新产品,并完善面向C端消费者的增值服务体系,进一步构建公司商户经营服务生态闭环。

  开店宝科技将进一步深化中小微商家数字化“智慧经营”服务,深耕零售、餐饮行业,并布局拓展其他行业,为中小微商户智慧经营赋能,并提供数据运用、广告投放、SaaS软件服务等增值业务服务,助力中小微商家数字化精细运营。同时,通过与共建合作伙伴生态的各大银行合作及加强与公司作为股东的持牌机构的业务协同,为公司间接赋能小微商户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多纵深。

  海外市场方面,持续加强东南亚市场的业务布局,利用支付科技的综合能力加速在场景及资源侧的快速布局,快速打造创新产品能力,构建覆盖多行业支付解决方案,提升海外业务市场占有率,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继续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促进其所服务行业“智慧化”水平的提升

  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专网通信业务转型步伐,围绕能源、交通产业生态圈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和平台管理升级。公司继续巩固平台信用管理体系,在电力、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各行业领域的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完善并执行高效的交付、服务体系。此外,公司将聚焦相关行业新兴技术发展及需求落地,重点聚焦工业智能、物联网、5G行业终端及微服务软件平台定制等业务方向,探索更多业务发展空间。

  3、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加强财务开支的审核,杜绝不合理开支;优化采购供应流程和结算体系,降低公司营业成本;优化组织架构和岗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控制人工成本的支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各项费用增长,以拓展公司盈利空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由于上述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上担保由南京凌云股东大连爱源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南京凌云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3、注册资本:12,2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5、法定代表人:袁训明

  6、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总资产为32,528.46万元,净资产为7,653.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4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05.15万元,营业利润240.42万元,净利润211.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南京凌云总资产为32,303.82万元,净资产为7,6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44%,2021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9,048.30万元,营业利润208.89万元,净利润156.67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59.02%股权。

  9、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公司拟与爱源电子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及方式:爱源电子同意并确认以担保人的身份按照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对应的债务金额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公司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生效条件:合同经爱源电子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使用法人代表签字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的股东爱源电子持有其40.98%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由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796,404.87美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5,800万元人民币,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美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715.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15%,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刘永泽先生、迟维君先生、吕功华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暨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就前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主持下,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书》,同日公司签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1971民特1346号-1349号及1351号)。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诉讼事项中,原告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为贾春绿,被告二为壹搜网(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为LIEU,VINH THUAN;第三人为东莞市友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确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约(合同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890万元);2、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赔偿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二、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利息损失,以物业成交价合同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890万元为基准,自2021年2月25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2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标准计算,被告二、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

  案情简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产,同意公司将名下房产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6幢办公101、201、301、401、501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售,该物业建筑面积合计4,076.87平方米,该物业之成交价合计为人民币4,890万元。同日公司与贾春绿、东莞市友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编号:0000356、0000363、0000366、0000367、0000368)(以下合并简称“购房合约”),约定该物业交易定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贾春绿应在签署购房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公司。该物业余款合计为人民币3,890万元,贾春绿应在本次交易完税当天直接支付给公司。根据购房合约生效要件约定,合约自公司与贾春绿签署后生效。公司在签订购房合约后,及时履行了公司作为卖方应当承担的实现物业无瑕疵的义务,物业已经满足无障碍出售之条件。贾春绿由于资金安排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交易定金的支付。自购房合约签署后,公司多次与贾春绿及其担保方沟通并要求其补充签署相关文件,贾春绿及其担保方亦表示会尽快安排资金将款项支付给公司。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仅收到人民币20万元的部分定金,该物业亦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公司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主持下,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书》,同日公司签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1971民特1346号-1349号及1351号),确认公司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立案审理。《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和贾春绿确认继续履行于2021年2月25日签订的购房合约;

  2、贾春绿于2021年5月7日前一次性向公司支付房款合计人民币4,870万元以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0万元;

  3、公司须于收到前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贾春绿到房产管理部门递交过户所需材料。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贾春绿及公司各自承担一半;

  4、如贾春绿未按时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公司有权解除购房合约,要求贾春绿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78万元,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利息及违约金;

  5、LIEU,VINH THUAN自愿对上述第2项、第4项下所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该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名或捺印后即时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包括本次诉讼事项)累计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5,309.9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

  除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事项已立案,《调解协议书》生效待履行,且审理法院尚未出具司法确认裁定文书,同时,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1971民特1346号-1349号及1351号);

  2、《调解协议书》;

  3、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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