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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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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根据更正公告,本次更正主要由于对四川信托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大额减值。请公司结合相关会计准则,说明公司在未获取四川信托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且资产评估机构无法对四川信托股权价值出具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的事实依据和具体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将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是否准确、恰当。

  公司回复:

  2021年1月28日,公司根据收集的相关情况,预计四川信托将在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生大额亏损。但由于未取得四川信托2020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对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预计公司第四季度对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和计提减值金额在8-12亿元。公司已在原《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对公司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具体减值金额及对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金额难以准确计量事项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后期随着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和评估机构的估值,都有可能导致届时减值的具体金额超出本次公司初步判断的范围。

  业绩预告后,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公司一直持续跟踪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情况,适时收集相关信息,以便恰当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通过包括多次致函、现场沟通及聘请评估机构等方式,希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进一步获取有关四川信托的信息,但均未取得能够充分支持公司对所持四川信托股权减值作出可靠估计的必要资料。

  截止本回复之日,四川信托仍处在四川银保监局管控中。在编制年报期间,公司从四川银保监局网站获悉四川银保监局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信托存在包括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在回顾分析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前述行政处罚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认为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

  需要说明的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公司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实现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更正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是否适当和审慎发表专项说明。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开展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宏达股份就2020年12月31日其账面记录的“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认真复核,我们认为:

  1、宏达股份依据其能获取的信息,对“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作出“存在重大减值迹象”的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的相关规定。

  2、截止本说明发表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宏达股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发表意见。

  我们作为其年审会计师,将始终秉承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审计准则,认真负责地开展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根据更正公告,预计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2.96亿元,本期预计亏损21亿元至23亿元,金额较为接近。请公司核查并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值为负值的情形。同时,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因素,明确投资者预期,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和后续安排。

  公司回复:

  经公司核查,根据目前审计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值为负值的情形。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减计为0后,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公司涉及金鼎锌业合同纠纷重大诉讼事项目前处于执行阶段,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计入2018年年度损益,2020年度公司计提延迟履行金5,138.91万元已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更正后财务数据确性的重大影响因素。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正常。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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