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上交所明确,对《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的企业,实施新老划断原则,审核中对科创属性相关指标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将根据本次修订精神对企业的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判断。
压实保荐机构责任
除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外,压实保荐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也成为监管重点明确内容。
《暂行规定》显示,保荐机构应当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自我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保荐机构核查时,应当结合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应简单根据相关数量指标得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结论。
“科创属性是基本的筛选门槛,符合科创属性和硬科技并不能划等号,科创属性指标只是硬科技企业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表示。
某券商投行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要综合研判科创属性,凸显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理念。本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是监管层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科创板制度建设的又一举措,可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促进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注册制推出以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责任。近期证监会网站集中公布了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证监会始终重视投行业务执行质量,多措并举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进一步发挥好“看门人”职责。其中,建立健全投行业务违规处罚的信息公示机制,强化市场声誉约束是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