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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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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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
诉讼锁定康美药业

  (上接A01版)不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即便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形申请减免;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免于提供担保。四是注重诉讼程序的可防可控。五是加强多元解纷机制的运用,形成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立体化格局。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对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有利于通过司法制度创新带动金融市场生态改善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开展“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生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利于弥补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与行政、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共同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我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能够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问题。”前述负责人说。

  有利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规范市场运作,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A股市场投资者超过1.8亿,特别代表人诉讼将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该案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标志性事件,有利于震慑、遏制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许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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