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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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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6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丽莎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2、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8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21号)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743,468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246,532.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42,230.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104,3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天健验(2021)136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4,104,302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48,977,1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济民制药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济民制药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的登记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43,468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246,532.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42,230.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104,302.00元。用于“鄂州二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天健验(2021)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专项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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