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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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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
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

  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拍卖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鑫利丰拍卖”)于2021年4月9日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进行了公开拍卖。

  二、拍卖依据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剥离低效资产的程序依据《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变价的财产,以不低于账面值、评估报告或者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确定的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或者分析价值作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拍卖未能成交的,管理人通知拍卖机构降低保留价再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保留价的20%。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降价拍卖或者报告郴州中院备案后采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变价。

  三、拍卖及成交情况

  鑫利丰拍卖于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标的1为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25,000,000元,评估价值14,429,645.1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郴州晟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资管”)以25,000,000元成交;标的2为对外债权,账面价值为175,000,000  元,评估价值17,851,846.3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晟达资管以175,000,000元成交。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经鑫利丰拍卖和买受人晟达资管签署且已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成交的拍卖标的分别为: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对外债权。

  (二)本次拍卖以标的实际情况进行拍卖,基于拍卖标的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的特殊性,竞买人应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确认书之买受人应视为己行使上述权利并认可拍卖物现状。

  (三)本《拍卖成交确认书》 生效后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另按规定交纳拍卖公司,款项全部付清后方能提供办理的相关资料。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手续,买受人不能按本确认书承诺的付款时间付清以上款项的,应逐日按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十日仍不能付清以上款项的,委托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不退,扣除交易服务费和佣金的余款归委托方所有。同时由买受人承当因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如另行公开处理该资产,原买受人应承担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另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金额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负责承担。

  (四)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者拍卖成交款项交清后20天之内未与原资产权利人签订转让协议的,将视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壹仟万元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扣除交易费和佣金的余款转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五)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还包括拍卖师在拍卖前宣读的拍卖资料。

  (六)本《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通过资产处置,公司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但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成交价格较低,将有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大额的减值准备,增加公司2020年度亏损,具体损失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及具体损失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拍卖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于2021年 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鑫利丰拍卖”)对公司一批清算评估价值为128,170.80万元的质押存货进行了公开拍卖。在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8日进行的两次公开拍卖中,都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应价而流拍;在2021年4月1日进行的第三次拍卖中,标的2及标的6成交,剩余9个标的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应价而流拍;公司及管理人再次委托鑫利丰拍卖于2021年4月9日对剩余的9个标的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告编号:2021-030)、(公告编号:2021-033)、(公告编号:2021-036) 。

  二、拍卖依据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剥离低效资产的程序依据《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变价的财产,以不低于账面值、评估报告或者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确定的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或者分析价值作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拍卖未能成交的,管理人通知拍卖机构降低保留价再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保留价的20%。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降价拍卖或者报告郴州中院备案后采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变价。

  三、拍卖及成交情况

  鑫利丰拍卖于2021年4月9日10时00分至11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00分两个时间段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开标室对公司质押存货进行了第四次公开拍卖。

  此次拍卖分为9个标的,为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等,在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日进行的三次公开拍卖中,都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应价而流拍。拍卖标的1为贵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80,881,008.13元,本次拍卖经过现场三次调整保留价后,郴州产投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产投供应链”)以9,000,000元成交;拍卖标的2为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271,630,508.34元,本次拍卖经现场两次调整保留价后,郴州市狮子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口投资”)以37,300,000元成交;拍卖标的3为高铅渣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137,005,380.01元,本拍卖经现场两次调整保留价后,狮子口投资以18,700,000元成交;拍卖标的4为贵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32,216,477.99元,本次拍卖经现场两次调整保留价后,狮子口投资以4,324,022.48元成交;拍卖标的5为贵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67,727,191.28元,本次拍卖经现场一次调整保留价后,郴产投供应链以13,510,000元成交;拍卖标的6为含银物料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2,366,977.19元,本次拍卖郴产投供应链以496,391.10元成交;拍卖标的7为铅精矿类、粗铅类、电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33,539,170.91元,本次拍卖郴产投供应链以23,000,000元成交;拍卖标的8为红冰铜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801,187.46元,本次拍卖经现场两次调整保留价后,郴产投供应链以107,533.57元成交;拍卖标的9为铅精矿类、粗铅类质押存货,评估价值为 560,178,753.94元,本次拍卖郴产投供应链以123,000,000元成交。                                          本次拍卖的成交金额共计229,437,947.15元,拍卖结果为全部成交,买受人为郴产投供应链及狮子口投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货拍卖已经完成,成交总额为277,601,431.97元。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经鑫利丰拍卖和买受人郴产投供应链、狮子口投资签署且已生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成交的拍卖标的分别为: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高铅渣类、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质押存货。

  (二)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关于重量或含量品位上因测量或检测方法等各种因素可能导致误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确认书之买受人应视为己行使上述权利并认可拍卖物现状。

  (三)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另按规定交纳拍卖公司,款项全部付清后方能提供办理的相关资料。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手续,买受人不能按本确认书承诺的付款时间付清以上款项的,应逐日按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十日仍不能付清以上款项的,委托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不退,扣除交易费和佣金的余款归委托方所有。同时由买受人承当因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如另行公开处理该资产,原买受人应承担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另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金额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负责承担。

  (四)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者拍卖成交价款项交清后20天之内未与原资产权利人签订转让协议的,将视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壹仟万元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扣除交易费和佣金的余款转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五)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还包括拍卖师在拍卖前宣读的拍卖资料。

  (六)本《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存货拍卖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根据重整计划,质押存货资产拍卖价款将用于优先清偿质押债权人,剩余债权管理人及公司将按重整计划,以现金和股票的方式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通过资产处置,公司资产结构得到较大程度优化,但质押存货拍卖成交价较低,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权益核算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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