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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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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阳科技”)于2021年4月2日获悉股东陶春风与宁波中泰富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富力”)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陶春风及其一致行动人唐晓彤的通知,陶春风于2021年3月19日与中泰富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陶春风将其持有的14,128,500股长阳科技股票以25.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泰富力,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陶春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富力)》。

  二、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陶春风和中泰富力的通知,双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过户数量14,128,5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备注:本公告数据中比例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后续权益变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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