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已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翁荣贵,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郭晓雷、证券事务代表陈冬梅。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的名称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目前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背景情况已发生改变,如果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力图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目标不完全吻合,同意公司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2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鉴于实施背景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决定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决定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原因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后,公司所在的稀土行业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股权激励实施的背景情况已变,如果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力图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目标不完全吻合,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实施条件和方案。

  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三、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实际授出,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股票事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待市场情况相对稳定以后,公司可对实施条件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再行启动股权激励计划。

  四、监事会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目前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背景情况已发生改变,如果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力图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目标不完全吻合,同意公司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目前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背景已发生改变,如果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与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不完全吻合,影响预期效果,因此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具备合理性。

  由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股票事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综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所在的稀土行业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股权激励实施的背景情况已变,如果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力图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目标不完全吻合;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关联董事王晓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3票。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 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