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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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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通知,南山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南山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123号),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2)。

  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南山集团书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进入发行阶段。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南山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南山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之信托及担保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国信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南山集团-国信证券-21南山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南山集团及国信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南山集团持有的共计473,700,000股标的股票,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96%,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国信证券名义持有,并以“南山集团-国信证券-21南山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国信证券将根据南山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手续完成后,南山集团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361,155,065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9.76%;“南山集团-国信证券-21南山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73,7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96%。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

  部分员工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8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的通知,南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拟委托金融机构成立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筹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现将本次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3月2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通知,确认本次增持已完成,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7,395,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成交均价约为3.69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395,999,658.79元(含佣金等交易费)。截至本公告日,本增持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2021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

  本次增持计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系由南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独立、自愿参与,南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并未就该部分员工是否必须、应该参与该交易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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