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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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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案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提案3: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应当对中小投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已经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提案2已经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何烨淳。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3月1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孟晶董事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孟晶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琮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琮先生情况介绍:

  1.王琮,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综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部一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2.王琮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王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王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王琮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60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优化资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信托贷款事宜。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永续债权投资计划项目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优化资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平安-深圳能源永续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最终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注册的名称为准),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基础期限为10年。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67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为813.40万美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向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414.83万美元。

  3.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414.83万美元。

  4.同意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为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EPC剩余款项付款义务向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478.38万美元;同意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为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659.34万美元。

  5.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琮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此,公司监事会向王琮先生在公司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第七届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朱韬女士情况介绍:

  一、朱韬,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投资者关系处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副主任。

  二、朱韬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朱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朱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朱韬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孟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孟晶女士因退休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孟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孟晶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此,公司董事会向孟晶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琮先生情况介绍:

  一、王琮,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综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部一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二、王琮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王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王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王琮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三、同意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3月11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六人,实际出席监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王琮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对王琮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朱韬女士情况介绍:

  (一)朱韬,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投资者关系处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副主任。

  (二)朱韬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朱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朱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朱韬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

  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香港)控股子公司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英能源)拟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以下简称:和胜风电A段项目)。和胜风电A段项目总投资为4,067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为813.40万美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深能香港拟按51%的股权比例向维英能源增资414.83万美元;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向深能香港增资414.83万美元。

  公司拟按51%的股权比例为维英能源的EPC剩余款项付款义务向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478.38万美元;公司拟按51%的股权比例为维英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659.34万美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深能香港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周群。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67.81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3005-07。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煤炭采购和船舶运营,设备代理)、投资、融资。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维英能源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5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何欣汶。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165,500万越南盾。

  注册地址:越南河内市巴亭郡讲武坊金马路273号Toserco大厦第三楼。

  经营范围:电气系统安装、电力生产、其他公共工程建设等。

  股东情况:深能香港持有51%股权,东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盟能源)持有45%股权,中南电力设计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香港)持有4%股权。

  维英能源于2020年4月完成股权交割,目前深能香港持有维英能源5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截至目前,维英能源投资建设的越南正胜风电项目仍处于基建期,尚未并网发电取得电力收入,故利润总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

  深能香港持有维英能源51%股权,公司持有深能香港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东盟能源持有维英能源45%股权,WIN INTERNATIONAL ENERGY PTE. LTD.持有东盟能源100%股权,WIN INTERNATIONAL ENERGY PTE. LTD.股东为自然人段永斌(持有该公司80%股权)和于娟(持有该公司20%股权)。

  (四)项目的基本情况

  和胜风电A段项目位于越南中南部平顺省,目前已纳入越南电力发展总规划,已取得由越南平顺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投资许可、越南平顺省北平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的环评许可,维英能源已与越南电网公司EVN签署购电协议(PPA),并与越南电网公司EVN的南方公司签署并网协议。

  和胜风电A段项目拟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3,3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计划总投资为4,067万美元,其中20%以自有资金投入,为813.40万美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深能香港、东盟能源、中南院香港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向维英能源同步增资的方式投入项目自有资金。其中深能香港拟按51%股权比例增资414.83万美元,鉴于深能香港资金状况,该资金拟通过公司向深能香港增资解决。

  本项目由中南院负责EPC的实施工作,并为项目除首付款之外的施工进度款提供至项目投产后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项目建成并投产后,维英能源拟通过融资偿还EPC剩余款项。

  (五)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的比重,符合国家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越南能源规划和市场发展,具备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和胜风电A段项目存在着项目延期风险、上网电价变动及优惠政策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以正胜风电项目的合作实践经验为基础,克服疫情对工期的不利影响,保障本项目按期完工。同时,公司将加大与越南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沟通力度,争取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建设期担保事项

  由于中南院在项目建设期为维英能源提供了较长的付款宽限期,中南院要求在项目建设阶段,EPC合同生效之后,公司和东盟能源分别按股权比例为维英公司的EPC剩余款项付款义务向中南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EPC的剩余款项约为2,898.70万美元,公司按51%股权比例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478.38万美元。

  2.项目投产后担保事项

  和胜风电A段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公司、东盟能源、中南院拟按股权比例为维英能源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总投资的80%,即3,253.60万美元,公司按51%股权比例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659.34万美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详见一(三))

  (三)贷款的初步条件和担保条款

  1.建设期担保合同

  (1)担保金额:为维英能源的EPC合同中除首付款之外的施工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份额为应付施工款的51%,公司本次担保的本金不超过1,478.38万美元。

  (2)担保范围:应付施工款、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为EPC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期限届满之后两年。

  2.项目投产后担保合同

  (1)担保金额:为维英能源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份额为融资金额的51%,本次担保的融资本金不超过1,659.34万美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融资期限届满之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和胜风电A段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财务盈利能力,项目运营期的现金流可以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维英能源投资建设和胜风电A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67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为813.40万美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二)同意深能香港按51%的股权比例向维英能源增资414.83万美元。

  (三)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香港增资414.83万美元。

  (四)同意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为维英能源的EPC剩余款项付款义务向中南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478.38万美元;同意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为维英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659.34万美元。

  (五)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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