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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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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码:2021-01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0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27%。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6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1元/股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2021年2月23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40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1,08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683,920,481.00股增加至 695,000,481.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8、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1年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2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89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695,000,481.00股增加至 696,890,481.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2月23日

  2、预留授予价格:11.01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和授予数量:实际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6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0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改进(D)四个档次,其中考核结果在合格(70 分)以上的为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经考核为待改进(D),则其相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2021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7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00.00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万股,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丧失本次激励资格,公司取消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86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00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公示情况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4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1年3月2日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多氟多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000,481.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5,000,481.00元。根据多氟多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规定,多氟多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2021年2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90,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1.01元,多氟多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890,00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696,890,481.00元。截至2021年3月2日止,多氟多已收到8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8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多氟多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000,481.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5,000,481.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3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6,890,481.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6,890,481.00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2月2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

  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预留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696,890,481股摊薄计算,公司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9元/股。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95,000,481股增加至696,890,481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李世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12.59%减少至12.55%,其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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