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2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4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其中,公司预计为顺德伊戈尔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00万元,预计为伊戈尔电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000万元。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3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03月03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佛山分行”)在佛山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佛银字第000114号-担保01】,公司为顺德伊戈尔与广发佛山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1)佛银字第000114号】项下的1,000万元的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同日,公司与广发佛山分行在佛山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佛银字第000115号-担保01】,公司为伊戈尔电子与广发佛山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1)佛银字第000115号】项下的1,000万元的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伊戈尔电子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伊戈尔电子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顺德伊戈尔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3、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09月30日/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顺德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伊戈尔电子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6日;

  3、法定代表人:王一龙;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之一;

  6、经营范围:生产、设计、销售:变压器、电源、照明产品、灯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09月30日/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伊戈尔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该审议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92%。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0,263.80万元(其中涉及的外币款项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2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12月0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购买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或“标的公司”)54.97%的股份以及其他股东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0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于2021年0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0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于2021年0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于2021年0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后,公司已与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并已支付意向金。公司已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业务及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因相关尽调、审计及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前述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同时,公司就相关交易方案、交易条件和交易方式正在与交易对方进行积极磋商、沟通及论证,因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标的公司股份挂牌时间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交易标的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参与竞买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能否顺利通过相关竞买议案存在不确定性;交易标的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后,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次交易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司将根据自身投资判断予以报价,公司最终能否竞买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