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4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同波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7、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9人,代表股份1,759,688,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9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596,538,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63,150,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8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6人,代表股份163,371,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3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预算计划》;
表决情况: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
表决情况: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
表决情况: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张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