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4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考文本)》等有关规定,同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第21项“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通过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4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考文本)》等有关规定,同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第21项“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及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调整前: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调整后: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下同)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事项以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在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可转债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则有效期限延续至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之日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
至2021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5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