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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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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分账户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1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分账户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河南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并向该私募基金转让股份合计不超过46,973,529股。该私募基金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100%持有。

  2.本股份分账户管理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告知函》,因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私募基金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含)的股份,并与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该私募基金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交易,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1,329,473,67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6.61%;本计划实施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私募基金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1,329,473,674股,占总股本的56.61%。

  二、本次计划主要内容

  1、实施原因: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

  2、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3、交易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交易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增持股份。

  4、实施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5、拟交易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含),即不超过46,973,529股。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交易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该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根据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股份交易计划存在交易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股份交易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私募基金通过本计划受让的本公司股票将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持股合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给本公司的《告知函》;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私募基金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1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焦振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焦振营先生简历如下:

  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平煤股份一矿矿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平煤股份生产处处长。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焦振营先生拥有多年的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其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焦振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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