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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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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25日以紧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527,916.25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2021-003号公告)。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加担保范围后,预计公司2021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6亿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本次增加担保范围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整体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二)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况军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3,582.17万元,负债总额462,544.5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7,195.36万元,净资产31,037.63万元,营业收入80,479.95万元,净利润-42,342.02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3,566.30万元,负债总额463,612.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1,385.92万元,净资产-46.51万元,营业收入61,272.36万元,净利润-30,757.2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生时以具体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范围事项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27,916.25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担保事项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的,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担保范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增加担保范围,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公司担保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27,916.2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5.81%,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61,199.1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1.6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3.1193%股份的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1月25日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议案》:在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5日16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5日

  至2021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1-7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1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第8项议案为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提出。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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