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华夏创新,扩位简称:华夏创新未来,基金代码:5012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溢价,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1年1月25日9:30起至当日10:30停牌。
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者T日申请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T+1日确认,可于T+2日在二级市场卖出。
二、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封闭运作期为18个月,封闭运作期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在溢价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买入,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三、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华夏创新,扩位简称:华夏创新未来,基金代码:5012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溢价,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1年1月26日9:30起至当日10:30停牌。
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者T日申请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T+1日确认,可于T+2日在二级市场卖出。
二、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封闭运作期为18个月,封闭运作期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在溢价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买入,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三、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等规定,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核心资产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334,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9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1月26日在国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国金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
(一)国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国金证券网站:www.gj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26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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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宜信普泽客户服务电话:010-52855713;
宜信普泽网站:www.yixinfund.com;
(二)创金启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创金启富网站:www.5irich.com;
(三)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该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运通,代码:601908)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京运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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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月22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