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156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监事、朱汉铭监事的提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调整执行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1号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9日
至2021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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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1年1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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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1年2月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 其他事项
1.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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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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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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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张锦刚、姚林龙、谢荣董事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盛更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调整执行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增选盛更红先生、周学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相应调整公司执行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调整如下:
执行董事成员调整为:
邹继新、张锦刚、姚林龙、盛更红(候选人)、周学东(候选人);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邹继新、陆雄文、张锦刚、姚林龙、盛更红(候选人)、周学东(候选人),其中邹继新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张克华、白彦春、田雍、张锦刚、周学东(候选人),其中张克华为委员会主任。
其中盛更红先生、周学东先生的任职须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始得生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增选盛更红先生、周学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事项作为《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批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盛更红先生、周学东先生简历
盛更红 先生
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级工程师。
盛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科研管理经验。1984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热轧厂质检站副站长,宝钢技术部科技处副处长,宝钢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宝钢集团规划部科技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兼规划处处长,宝钢集团科技发展部部长、工程投资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兼湛江龙腾公司总经理,宝钢集团业务总监,湛江钢铁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广东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湛江钢铁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任湛江钢铁总经理兼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6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湛江钢铁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工程指挥部总指挥,2016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1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盛先生1984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钢铁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
周学东 先生
1969年2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党建管理经验,1992年8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宝钢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宝钢股份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宁波钢铁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宁波钢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钢铁党委书记,宝钢集团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0年3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工会负责人),2020年7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周先生1992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计算机专业,2001年2月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