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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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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1—0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1年1月22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自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有序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稀土行业构成利好影响。近期,受市场供需关系改善等因素影响,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呈上涨走势,对稀土产品生产企业构成积极影响。受以上因素影响,稀土永磁板块整体涨幅较大,稀土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上涨。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经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减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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