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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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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1-00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第二被告

  ●涉案的金额:320,215,392元人民币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一、本次诉讼被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件编号:(2020)浙01民初3042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浙江亿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南公河路5号7幢

  法定代表人:胡东,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被告一:浙江琪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康宁街80号1幢B座339室

  法定代表人:王俏苹,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被告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丹锋,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4、被告三:胡丹锋,男

  (二)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52号

  二、诉讼的相关背景、理由、请求内容

  (一) 诉讼的相关背景

  2018年5月7日,琪瑞公司与亿邦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琪瑞公司(甲方)向亿邦公司(乙方)购买云计算服务器80,000台,总价人民币403,200,000元;乙方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应按产品总价款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产品总价款的10%;甲方未按期付清款项,乙方有权取消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同时对付款方式、产品验收等进行了约定。2018年5月 30日,琪瑞公司与亿邦通信科技公司就合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补充协议1份。合同签订后,琪瑞公司依约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 120,960,000元。亿邦公司于2018年5月向琪瑞公司交付服务器 24,000台。剩余56,000台服务器经琪瑞公司多次催促,亿邦公司以其已履行交付义务为由拒绝交付。琪瑞公司因亿邦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而主张解除合同。

  (二) 诉讼理由

  亿邦公司诉称,2018年5月7日,亿邦公司与琪瑞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由亿邦公司向琪瑞公司销售云计算服务器。合同签署后,亿邦公司向琪瑞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物,但琪瑞公司至今仍有282,240,000元货款未付。

  同时,亿邦公司主张,琪瑞公司原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负有证明琪瑞公司与自身财产完全独立的法定义务,否则应对琪瑞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82,24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7,975,392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0日,此后发生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继续计算至报告履行完毕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就被告一的第一项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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