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的通知,获悉新力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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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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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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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0万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注2:徐琦女士及许珊怡女士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自身经营所需,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即将到期质押(含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股份数为127,39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0.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9%,融资余额为350,000,000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质押系新力达集团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再次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暂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