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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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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0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当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220,32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4.6万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00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0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林三华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7万股调整为230.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4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多等3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多等3人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自上述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授予价格的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16元/股,同时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4.6万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总计人民币220,320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720,000股变更为226,693,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要求,根据回购注销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595,840股的股份。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李多等3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3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0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修改依据及对照条款补充披露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当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226,720,000元减至226,693,000元。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综上,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对照条款具体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附件:《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0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8日

  至2021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1年1月25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7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张晨、罗金沙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0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6,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收益凭证-安益乐享439号

  ●委托理财期限:105天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合计人民币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7日全部到账。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安信证券收益凭证-安益乐享439号”,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严格审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确保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安信证券收益凭证-安益乐享439号”的主要条款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固定利率收益型产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固定利率收益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止本公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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